人均可支配收入指个人收入扣除向政府缴纳的个人所得税、遗产税和赠与税、不动产税、人头税、汽车使用税以及交给政府的非商业性费用等以后的余额,也就是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收入。现在我们一起来看一季度各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。
上海(24640元)、北京(22481元)、浙江(21352元)三地的可支配收入达到两万元,是各省的最高的一级。上海则以较大的优势领跑。北京则紧随其后,位居第二。浙江则是除了直辖市最高的省份,这也是浙江成为共同富裕先行区的关键。
江苏(18086元)、天津(15260元)、广东(14714元)、福建(13822元)四地的可支配收入均在万元级别。其中江苏在该级别的领先优势较大。其余三地之间分别占据一个千元级别。
山东(11591元)和重庆(11251元)两地均在1.1万元级别。山东的经济总量虽然位居各省前列,但是可支配收入上却没有跻身前列,表明还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。重庆是中西部省份中最高的,不过直辖市的优势较为明显。
辽宁(10871元)、内蒙古(10736元)、安徽(10591元)、湖北(10512元)、湖南(10288元)五地可支配收入均刚刚超过万元大关。五地之间的差距一直较小。五地均是中国西部省份。
四川(9470元)、江西(9329元)、海南(9295元)三地可支配收入均在9000元级别。三地的收入正在稳步向万元大关迈进。四川的增长达到6.48%,表现相对其余两地要优异。
陕西(8859元)、吉林(8782元)、河北(8729元)、广西(8721元)、黑龙江(8692元)五地可支配收入均在8000元。其中黑龙江增长7.07%,表现较为出色。
河南(8278元)和山西(8067元)两地可支配收入均在8100元左右。两地作为中部省份,可支配收入同处于一个级别。河南作为人口大省,虽然经济总量也较高,但是可支配收入在各省中位居中下游。
宁夏(7740元)、青海(7607元)、云南(7602元)、贵州(7273元)四地可支配收入均在7000元级别。作为西部省份,四地和中东部地区还有较为明显的差距。尤其是云南和贵州两地人口相对较多,增长难度较大。
甘肃(6743元)、新疆(6394元)、西藏(5576元)三地可支配收入位居各省下游。其中西藏增长8.74%,新疆增长7.66%,分别位列各省前两位。
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让人们不断提高收入以及生活质量。可支配收入呈现了各地经济发展的含金量。对于各省的表现,你怎么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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